惠州市惠城区世贸中心大大厦36楼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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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商标受通:《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,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。 二. 驳回复审: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,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,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 三. 异议答辩: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,如果申请人(即被异议人)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 四. 商标续展: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。 |